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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我校学生参加杭州市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4134

 

2012年度我校大学生批量参保、续保工作基本结束。已参(续)保的学生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医疗保险待遇,普通门诊仍按照我校原公费医疗政策执行。相关政策可查询浙江大学校医院网页 http://zdyy.zju.edu.cn/和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zjhz.lss.gov.cn。2012年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30元。缴费日期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