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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保办关于停用省级医保磁卡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7840
根据浙医保〔201326号《关于做好停用省级医保磁卡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准备工作的通知》规定:医保磁卡与社会保障卡并行使用1年后,将于2013910时起全面停用医保磁卡,参保人员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