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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保办关于部分立交桥转入学生补缴2013学年大学生医保费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3078
根据杭政办【200910号文件规定,我校2013年度大学生城居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0元。参保学生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普通门急诊按学校原公费医疗政策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