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单位:
根 据浙江省卫计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在杭省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6)8号】)文件精神,为 了今年下半年体检工作的顺利开展,校医院现开始进行2016年普通教工体检前期工作。请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上报本单位副高职、副处以下干部职工人员名单,于2016年9月15日前发回校医院体检中心,我们将按上报名单的先后次序安排体检。
注:凡有以下情况者请注明:
1.根据计财处通知: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及企业单位应自行承担体检费。
2.所有体检人员的名单请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号和电话号码并注明体检校区,便于计算机管理。
3.调出本单位、出国及病故人员请注明。
4.2016年9月前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处各校区离退休办公室报(包括企编人员)。
5.各单位请在报表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我们的Email地址:fb315@126.com。谢谢你们的支持!
浙大校医院
201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