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方式.,进行议标。
2. 本次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投标材料报价单、委托授权书、关于产品售后服务的承诺。
3. 本次招标商品为口腔普通耗材、义齿加工、种植体。供应商须有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口腔材料供应商在48小时内到货,义齿加工一周到货,超时需方有全另找供应商自行采购;对于产品售后服务由投标人根据厂家的相关规定填写《产品售后服务的承诺》,另有其他服务承诺一并列入合同中。若与本次招标的有关要求相冲突的应服从招标人的要求;如果确难以实施的,应在投标书上说明,否则视为默认同意。
4. 本次招标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投标文件必须包括:①工商营执照;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③非生产商须提供生产商的代理委托书,以及企业法人代表的委托书原件。以上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5. 投标时,供应商填写的报价单必须是有效报价。并将报价单装入信封单独密封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在填写报价单时必须加盖公章,但不得掩盖报价.投标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运送等.投标人有需要说明可与报价单一并送达.
6. 法规的遵循:在投标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规.
7. 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人必须与医疗机构签订质量保证书、服务承诺书、廉洁责任书。
8. 本次招标采购的执行期为一年.
招标时间:2018年11月16日 上午10点
地点: 玉泉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附件:口腔耗材招标目录
浙大校医院
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