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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大学校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辑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5608

        为方便患者并为患者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院近期将对中药配方颗粒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实力,信誉好厂家、公司积极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类别: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中药配方颗粒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浙江省2015年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同时必须是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2.投标人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商业信誉良好,无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指与生产企业属同一集团,下同)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二)投标人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人无弄虚作假和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企业近三年未发生中药配方颗粒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报名及标书递交

(一)报名时间:

20190622日至0628日,截止628日中午1200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以上材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原件加盖公章(红章)外,其他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红章)各一份。

(三)报名递交标书地点:浙江大学校医院门诊408室;

(四)联系电话: 13858058451联系人:沈老师

四、评标

  (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浙江大学校医院。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评标将遵循三公原则,由浙江大学校医院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浙江大学校医院2019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