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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医保办关于2019年度教职工子女医疗费报销(补助)及2020年度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 :徐俊    发布时间 :徐俊    阅读次数 :127

各位教职工:

(一)2019年度教职工子女医疗费报销(补助)于2020331截止。因年终财务结账,1225-202015日暂停。各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具体报销(补助)时间为:(寒假期间暂停报销。)

玉泉:周三上午  紫金港:周二上午 

西溪:每月第一周、第二周的周二上午

华家池:每月第二周的周一下午。

(二)从202011日起,省级参保教职工子女全面实施浙大发【201917号《浙江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管理办法》。为方便教职工进行子女医疗费补助,不用跑腿到各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凭票据申报,拟决定由学校负责从杭州市医保局获取教职工子女经市少儿医保结算后产生的医疗费相关数据,进行年终一次性补助。请教职工妥善保管好子女的医疗费票据,以备核对。另外,根据市医保要求,在获取相关数据前,学校需对教职工子女的身份信息进行再次核定,同时做授权确认,该项工作下学期开展,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2020年度教职工子女的自负医疗费票据,各校区校医院医保办不再受理补助。

 

浙江大学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