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中心核定我校2023年度职工平均月缴费工资基数为12554.18元,并以此计发生育津贴。截至2024年1月,2023年生育的女职工向省医保中心申请的生育津贴已核拨至学校。根据“生育津贴与工资不重复发放,待遇标准就高享受”的原则,现对生育期间应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23名教职工工资予以补差,补差金额近日陆续打入工资银行卡,其余生育津贴冲抵学校工资、津贴等科目支出。详见附件名单。
尚未申请2023年度生育或计划生育津贴的教职工请及时申领,学校将于每季末统计申领人员进行工资补差的核定。申报路径为: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报销”选择“生育津贴支付”,按要求申领。
浙江大学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