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专区
医保专区
当前位置 : 首页  医保专区

校医保办关于我校省级参保职工补(退)缴2014年医保费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6778
根据浙医保[2015]1号《关于2015年度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参保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当年预缴,次年核算,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