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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保办关于2015年度部分老生缴纳大学生医保费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17279
根据杭医保【201415号文件规定,2014年度起大学生城居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60/学年。经学校决定,2013级及以前的在规定学制内的公费老生仍按30/学年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