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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保办关于2015年度我校学生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11780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杭政办【20138号)和《关于启动2014年度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的通知》(杭医保【201415)的有关规定,由学校医保办牵头负责的 2015年度我校大学生参续保工作即将完成。参(续)保的学生享受普通门诊、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