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2021年度省级参保教职工生育津贴的通知
省医保中心核定我校2021年度职工平均月缴费工资基数为11268.05元,并以此计发生育津贴,目前生育津贴已核拨至学校(津贴核算至2022年10月底申报的教职工)。根据“生育津贴与工资不重复发放,待遇标准就高享受”的原则,对生育期间应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26
教职工工资予以补足,补足金额近日通过网银打入工资银行卡,其余生育津贴冲抵学校工资、津贴等科目支出。详见附件名单。
尚未申领2021年度和2022年度生育或计划生育津贴的教职工请及时申报,申报路径为: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报销”选择“生育津贴支付”,按流程申报。
附件:26
教职工生育津贴补发名单
浙江大学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